|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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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湖南衡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长沙仁和医院康复理疗科项目共同发展合作协议》、《长沙仁和医院康复理疗科共建项目补充协议》; 二、被告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湖南衡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5349.15元; 三、驳回原告湖南衡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172元,由被告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