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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骆马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46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7469元,由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2-22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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