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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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菲尔(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市恒邮物流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太原市恒邮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08511.5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