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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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家庄市盘石建筑设备租赁中心(普通合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林州市晨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晨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晨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相当于15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