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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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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824.23元(已由上诉人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预交5370.23元,已由梅州市康宇建设有限公司预交16454元),由上诉人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负担5370.23元,上诉人梅州市康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64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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