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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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华宁宁州杨丽明水泥制品经营部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云0424执保154号 申请人:华宁宁州杨丽明水泥制品经营部。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西家冲对门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4MA6M7REE3C。 经营者:杨丽明。 被申请人: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69504D。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住***。 关于申请人华宁宁州杨丽明水泥制品经营部与被申请人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华宁宁州杨丽明水泥制品经营部于2020年04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并以47345元为限额予以保全。本院立案执行后,查明被申请人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本案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