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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裕隆环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裕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46元,财产保全费870元,合计1516元,由裕隆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8-11-17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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