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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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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安阳凤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000元,由原告安阳凤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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