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奥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市奥百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创高建装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市锦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8)湘0304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

二、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湘潭市锦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68925.04元;

三、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湘潭市锦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38108.2元;

四、驳回湘潭市锦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7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715元,共计23475元,由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000元,由湘潭市锦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4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