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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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中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瑞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珠江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11141.67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代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3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中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瑞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0254元,由被告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中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瑞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