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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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春万星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永春万星置业有限公司价值250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厦门市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