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康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随州市康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随州开发区支行账号为56×××61的银行存款12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晏琳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