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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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京唐港支行 唐山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乐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7-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