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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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晟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宏成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杭州华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杭州晟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借款本金250万元; 二、杭州晟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借款本金250万元自2017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的利息603333.33元; 三、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542元,减半收取1627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1271元,由杭州晟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晟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