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垫付款61,108.12元;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1540元,由原告***负担308元,被告***负担12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