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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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尔厨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山东汇尔宝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泰尔厨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山东汇尔宝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5523805.26元或查封等额其他财产、权益。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