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齐、孙军、张福军、李畅、韩孟岑的银行存款或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5333027.4元(暂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