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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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怀化大湘西菱马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1321民初1460号 原告怀化大湘西菱马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396853818X 法定代表人:刘清龙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双峰县人,住***。 原告怀化大湘西菱马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原告怀化大湘西菱马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怀化大湘西菱马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