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
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双楠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7民初3377号

原告:***。

被告: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亚美。

被告: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双楠店。

负责人:陈雨。

上述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文倩。

上述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利娇。

原告***与被告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双楠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日立案,2020年5月1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杨思思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苏雯琦

裁判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5-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