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汶上县建辉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院依法准予强制执行济汶环罚【2019】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被申请人汶上县建辉建材有限公司必须于本裁定书送达后5日内履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作出的济汶环罚【2019】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将罚款30000元及加处罚款30000元(从2019年9月1日起,每日按应交罚款数额的3%计算,总额不超过本数)缴纳至汶上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帐户:15×××81。被申请人在上述期间内如再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可将本案移交本院执行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费800元,由被申请人汶上县建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