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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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支行 河北威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坤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北泰方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为***与石家庄坤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第三人***、***分别在抽逃出资350万元、150万元范围内对本院(2017)冀0104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石家庄坤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申请人***申请追加河北威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