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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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华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瑞泽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中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山西金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5566.23元。 二、驳回原告山西金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60元,由被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