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偿还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支付利息112039.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合计412039.12元; 案件受理费7480元,减半收取3740元,由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