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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宣城润昌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贤聚楼农副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360.50元,由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贤聚楼农副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8-05-11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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