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宣城润昌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贤聚楼农副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360.50元,由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贤聚楼农副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8-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