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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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由原告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