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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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成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芜湖福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敏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 上海敏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冻结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敏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上海敏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或等值财产550万元; 二、查封芜湖福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的房屋(5368.95M2,房地权证:开发区字第××)。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芜湖成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