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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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楼置业有限公司 中建国燕建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建国燕建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同履约金5万元及损失(以5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中建国燕建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