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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融君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金弈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合肥金弈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47元,减半收取计5023.5元,由原告合肥金弈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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