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安市皮肤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大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882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