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建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金双丰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潍坊金双丰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352元,减半收取2676元,保全费1920元,共计4596元,均由原告潍坊金双丰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03
发布日期 2021-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