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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佳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负担,于裁定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至上海市宝山区代理法院收费专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行,账号033319-XXXXXXXXXXXXXXX)。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王广灏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庄正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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