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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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远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塔里木供热中心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塔里木供热中心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836元,减半收取1918元,由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塔里木供热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