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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山市恒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蓝田总公司
洪湖市普鲁菲尔商贸有限公司
常熟市悦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
杭州明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蓝田(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洪湖市普鲁菲尔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限被执行人洪湖市普鲁菲尔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本案义务。逾期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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