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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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山市艾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山市艾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第1126986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商品; 二、被告中山市艾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含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4000元; 三、驳回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中山市艾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径付给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山市艾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