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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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姚凯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晋中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费11763元,待本裁定生效后全部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