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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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辉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支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提取被执行人龙荣华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桃管理部的个人账户余额18,400元,被执行人龙荣华主动履行本案执行费176元。现(2021)黔0628民特2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