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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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易盛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天地北斗(天津)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天地北斗(天津)导航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5851.4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日期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2-3 |
| 发布日期 | 2021-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