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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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0506执1624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郑坤(被执行人):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坤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96.04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33.35元,其中,案款3683.35元,执行费50元(未执行到位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506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2021-7-9 |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