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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善县金银池矿业有限公司
宜昌市明达矿业有限公司
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明达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0506执1624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郑坤(被执行人):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坤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96.04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33.35元,其中,案款3683.35元,执行费50元(未执行到位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506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7-9
发布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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