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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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稀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武汉省直支行的银行存款(账号:42×××80); 二、冻结被申请人赣州稀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赣州市分行虔城支行的银行存款(账号:36×××76); 以上保全价值以2309722.36元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10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