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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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黔西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通过本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的被告贵州黔西兴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二、保全期间为一年,若需续保,需于2022年8月11日前7日内书面提出。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11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