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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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魔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湖南魔语文化传有限公司借款7950元; 二、驳回湖南魔语文化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承担80元,湖南魔语文化传有限公司承担3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1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