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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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2执1933号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的[2021]大仲字第147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人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鑫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23000000元。至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