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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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雅都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息县远方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息县远方包装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仙桃市雅都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报酬520069.3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20069.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对报酬520069.35元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仙桃市雅都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4500元,财产保全费3320元,合计7820元,由被告息县远方包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