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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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景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省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000000元或其同等价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二、解除对彭震、应秀英共同所有的分别坐落于宜春市张家山项家窑3层(房权证号:宜房字第××号)、宜春市宜春大道978号12幢1单元1-5室(房权证号:宜春字第××号)、宜春市宜春大道978号12幢1单元1-4室(房权证号:宜春字第××号)、宜春市宜春大道978号12幢1单元1-6室(房权证号:宜春字第××号)的房屋的查封。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