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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博体育官网平台:家庭办公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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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博体育官网平台:家庭办公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家庭办公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因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在当前阶段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主流办公方式。打工人最初还沉浸在省去通勤、可以陪伴家人的兴奋当中,可没几天就发现,居家办公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比如工作时间更长了、加班费没有明确说法、不少人还被降薪了……但法律滞后,现行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对传统办公方式的规定和约束,而对于家庭办公,很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家庭办公可能带来的各种法律风险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问题1:考勤怎么计算?

       在家工作时,我们仍然用钉子打卡,但我们无法掌握员工打卡后是否在工作。你不能让每个人都用相机工作,对吧?记者发现在一些地方HR很多人在微信群里提出了类似的问题。

       劳动法专家、北京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波表示,由于员工的工作所与休息场所的重叠,家庭办公正式脱离了用人单位的监督。目前,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如何管理工人的出勤率和实际工作时间。员工可能不起床就打卡,穿好衣服,打卡,躺下睡觉,晚上开始工作。此时,单位如何考勤员工已成为一个难题。

       问题2:加班怎么算?

       在这段时间的家庭办公之后,许多工作场所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从8小时到全天在线,甚至在休息日也无法逃脱工作组的轰炸。所以,一个关于加班的问题又摆在了每个人面前。

       这样的劳动争议发生在2020年。曹女士在一家设计院担任行政部门主办。由于疫情的影响,她2月份在家工作,3月份轮换工作。后来双方因为这段时间的工资问题发生了争议,包括加班费:曹女士主张,2020年1月28日至3月31日,她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仍按照设计院的要求收集、汇总、核对疫情期间的人员情况,应属于加班费,设计院应支付加班费。设计院认为,在停产期间,曹女士在家工作,工作时间灵活,统计、填表等零星工作灵活,不应支付加班费。最后,法院不支持曹女士支付加班费的诉讼请求。

       刘建波说,在家庭办公期间,由于员工工作时间的碎片化和公司监管能力的削弱,双方很容易对加班费和加班费产生争议,仅依靠现行法律很难合理解决。过去,工人很难证明加班纠纷,也很难失败。在家庭办公期间,由于双方都是在线沟通,员工有足够的下班后安排工作证据,形式上更容易证明加班问题。然而,从调查反馈来看,一些员工、企业和司法裁判认为,在家庭办公期间,工人不像在公司工作,即工作时间不可避免地从事家务或其他私人事务,事实与法律证据冲突明显,需要从法律来源明确规定。

       问题3:降薪合理吗?

       疫情期间在家工作,公司扣除基本工资,只发60%合法吗?在家工作的工资减半了。在家工作3周后,公司通知后会降低工资风险,工作不饱和1.5最低工资倍。……很多职场人士在网上倾诉委屈和抱怨。

       在疫情引发的大规模家庭情况下,用人单位业务量大幅萎缩,难以安排员工全额工作。根据现行政策,用人单位通常要求不要单方面降低家庭办公期间的工资。对于工人来说,他们通常觉得家庭办公期间似乎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虽然工作量可能不大,但心理和生理压力增加,加上生活成本压力,对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资商调整工资的行为,难以达成协商一致,降低工资。刘建波说。

       问题4:如何保护隐私?

       最近,一家在线职业教育公司要求家庭员工连夜安装计算机监控软件,每5分钟捕捉一次人脸,截图次数不得少于89次,否则于89次,否则视为旷工。这件事一出来,就立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老板们总是担心员工在家里钓鱼。这种失控的焦虑使他们不得不以各种方式加强监督。因此,有整天开摄影头、钉软件连续定位打卡等做法。

       吓得我不敢上厕所。家是我的私人空间,为什么要被监控?农民工纷纷批评,网上骂声铺天盖地。

       刘建波表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人脸数据和考勤定位(涉及下落轨迹)也是敏感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监督是否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和必要原则仍存在争议。此外,公司数据保护与家庭办公之间也存在矛盾。大量数据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上述数据在家庭办公时脱离了公司的监督,存在较大的损失、泄露等风险。

       问题5:如何识别工伤?

       人们有幸福,在家工作,也有意外的风险。这涉及到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工伤识别。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是工伤的三个要素。现在,在家工作时,这三个要素的定义变得模糊了。

       在过去的两年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案例。例如,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窦一直在家与客户在线沟通交付和支付问题。2021年3月13日下午5点5分,窦在网上向客户介绍了公司情况,5点22分,突发疾病死亡。起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出了拒绝确定工伤的决定。家属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窦是按照公司要求在家工作的,窦仍在履行工作职责,所以他的家场所应视为工作场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无效死亡,应视为工伤。

       刘建波认为,在家庭办公模式下,相关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劳动者是否受伤或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虽然家庭办公室的工作场所发生了变化,但家可以被视为工作场所,这并没有什么争议。很容易引起争议的是工作时间的识别。在家庭办公期间,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的高度重叠,导致工作时间分散、灵活。员工可能在上午10点处理私人事务,也可能在晚上8点处理工作电子邮件,很难按照9点到5点的惯例确定工作时间。此外,由于家庭的隐私和隐蔽性,一旦工人受伤或突发疾病,工作时间是否不能提供监控等铁证据,也可能不能提供相应的证人证言,导致工伤识别存在较大争议。

       还有很多小问题……

       除了上述讨论较多的问题外,家庭办公还涉及一些小而实际的法律问题,如家庭办公期间的膳食补贴和交通补贴是否仍需支付?员工需要使用自己的场地、电脑和其他设备,单位应该支付费用吗?工人能否以雇主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拒绝在家工作?如何承担在家办公期间不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不能及时盖章、出具各种证明程序等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很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司法审判指导意见,倡导劳动者和企业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的问题。但鉴于疫情影响如此之广,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协商很可能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和司法机关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处理规范。

       记者 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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