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思佳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45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8民初5387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4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上海思佳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灿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币46,875.26元; 三、被告上海思佳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灿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税收保证金人民币105,004.15元; 四、被告上海思佳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灿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3,516.49元; 五、被告上海思佳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灿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使用费人民币195,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凤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674566051E |
登记机关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881号4009幢一层A区12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