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月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2********0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322民初683号 |
案号 |
(2020)晋0322执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英大财险河北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田俊峰120000元。被告英大财险河北分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田俊峰500000元。被告王月生赔偿原告田俊峰276766.6元。上列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驳回原告田俊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