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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8********4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832民初4277号
案号
(2020)鲁0832执13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建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张延科货款36450元。案件受理费716元,减半收取358元,由被告李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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