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7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115民初7986号 |
案号 |
(2020)鄂0115执9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湖北豪业水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93492.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693492.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银行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2019年9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暂计至2020年4月30日为78437元。二、被告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730元,减半收取计算14865元,保全费5000元,由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5737458003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汇金广场(铂仕汇国际广场)23层、24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