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莘县巨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5********075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4民初249号 |
案号 |
(2020)鲁0104执1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9124.55元及利息(自2020年1月7日起,以59124.5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2、如果为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2680666075B |
登记机关 |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 |






